什么是“僧官制度”?
皇帝为了约束僧尼的言行举止,防备出现非法活动,任命了管理僧尼的制度。
僧官的设置,通常认为起于十六国时期的后秦。
西晋末年,中原战乱,最后晋朝在骨肉残杀中亡国。当时江南是由琅琊王司马睿所建立的东晋小朝廷,而北方则陷入各少数民族头领发动的战乱之中。在这种社会状况下,宣扬人生无常,生命是苦的佛教,赢得了许多信仰者。
到姚秦统治时期(公元三八四至四一七年),国内“出家者十室而半”,公元四〇一年,鸠摩罗什入关,慕名而至者聚集长安城,达几千人之多,这便需要有统一的管理,一方面约束僧尼的言行举止,一方面处理日常僧务,以防备出现非法活动。为此,后秦主姚兴于弘始七年(公元四0五年)任命“僧正”、“悦众”、“僧录”,管理秦地僧尼,后来一般以此为汉地僧官之始。

文成帝大力培植佛教在中央设立“监福曹”
关键词: 僧官制度
